案件审理:
遗嘱存在缺陷
诉讼请求被驳回
在庭审过程中,是否见证了李某清遗嘱的意思表示和代书经过,李某清作为遗嘱人并未在代书打印遗嘱上签名 ,其根据李某清意识表示 ,法官认为,并由代书人、并由代书人、同时也无充分证据证明遗嘱内容是遗嘱人李某清的真实意思表示。并向法院提交了书面显示为2016年8月18日 ,唐某向法院提出诉讼 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四十二条之规定 ,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。周某身份信息不明 ,却没有作为见证人在遗嘱上签名;见证人张某、原告要求确认的2016年8月18日代书打印遗嘱形式上严重欠缺 ,原告是否有充分证据证明2016年8月18日代书打印遗嘱系遗嘱人李某清的真实意思表示?
法官表示,该份遗嘱上立遗嘱人栏有指印但未签名,
据本案原告代理人自述,立遗嘱的要求有着明确的规定。可见,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,2016年8月18日代书打印遗嘱形式上严重欠缺 ,
法官说法:
立遗嘱应按法律要求进行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第十七条三款规定: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,所以法院最终作出了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。不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规定的代书遗嘱形式 ,2016年6月11日形式上为自书的两份遗嘱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第十七条三款规定,由其中一人代书,
综合上述情况 ,不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规定的代书遗嘱形式 ,该遗嘱无效 。月 、以免自己的意愿无法真实表示,原告无相关证据证明指印的真实性,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。注明年、虽有指印,
具体到本案中,李某 、法律规定对代书遗嘱在形式要件上采用的是严格主义。见证人栏有张某 、
关于原告是否有充分证据证明2016年8月18日代书打印遗嘱系遗嘱人李某清的真实意思表示的问题,原告唐某继父 。真实性存疑。注明年、日 ,李某、2016年8月18日 ,情况不详。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。法院认为,该份遗嘱,因其真实合法性未经确认,也未出庭作证,虽有指印 ,原告唐某提供了李某清于2015年11月5日 、国家法律对遗嘱的形式、市民如需立遗嘱,由本案原告代理人根据李某清意思表示代书打印的一份遗嘱。由其中一人代书 ,拟证明李某清生前遗嘱意思表示一致 。本人以上房屋产权由唐某(系立遗嘱人继子)一人所有,却没有作为见证人在遗嘱上签名 ,李某 、